人生三種愛,不能要,要了就是自己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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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談起愛,大家都會興奮:愛過他人,也渴望被愛。大多數人,一聽到有人愛自己,就會像打了雞血一樣,渾身充滿暖流,以為天下的愛,都是好東西,拒絕愛的人,肯定是傻瓜。

但是,天下的愛,有好多種,有些愛,即使愛得再深,也不能要,要了就是自討苦吃,嚴重的,還相當於自己找死。

一、溺愛。這一點,相信大多數人都能理解。對一個人,特別是對孩子,太愛了,太寵了,寵得過分了,直至縱容到了任性、自私、暴脾氣的程度,就不叫愛了,而是把這個人,往火坑裡推,往死路上送。被愛的這個人,最後不是死,就是殘,最好也會是個瘋子。這樣的溺愛,一定不要給出,也一定不要接受。否則,那比毒藥還來得厲害,是把殺人不見血的刀。

二、錯愛。可以理解成愛錯了人,不應該有的愛:愛上一個不該愛的人,或者愛了一個不值得愛的人,或者飛蛾撲火,明知愛錯了人,還繼續愛下去。當事人,有時候知道是錯愛,有時候卻並不知道。愛錯了人,毀掉的不僅是自己,也可能是對方,還可能是兩個或更多的家庭。而且這種愛,痛苦的是一生,牽扯的是幾代,好多人,莫名無辜地圈入其中。這樣的愛,像孽債,似孽緣,堅決不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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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假愛。這種愛,簡直是扯淡!什麼是假愛?就是並非真愛一個人,卻打著愛的旗號,貪戀對方的金錢、權勢、美色等等。雖說是假愛、是無恥,但許多人,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假裝很愛,假裝愛得死去活來。但其真正的動機,不可告人。可其實,假愛,對自己也是痛苦的,因為長期要違心地假裝深愛一個人;而對於被「愛」的人,那更是要命的,不但得不到真愛,還賠上了不該賠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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