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花男孩」獲得社會捐款30萬,但他本人只得500元,對於官方的解釋你怎麼看?

我的看法是,官方的解釋,會大大損害以後人們捐款的積極性。

 

人們沖著「冰花男孩」捐的款,是單單看中他的可憐嗎?並不是的!「冰花男孩」優秀的成績才是大家為之感動為之解囊的關鍵。天下的窮孩子千千萬,可像這樣在逆境中堅持奮發上進的孩子卻不多。像這樣懷有優秀的品質,卻因家裡貧窮而不能施展的孩子,才是慈善最優先幫助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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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的解釋是,捐助者沒寫明捐助對象。但是,收人捐款之前,為什麼不說明這一點?正規的捐款渠道,應該明確告訴捐款的人,要寫明捐助對象,才是捐給「冰花男孩」哦!如果沒寫明捐助對象,我們就會捐給「和冰花男孩有類似問題的孩子」。我想,如果有這樣一層說明,這個問題不會引發如此大的爭議,人們也不會感覺上當受騙,感覺自己的錢沒有用在對的地方。

 

原本,官方如果做好了事先聲明,再把錢拿去給山區小孩買衣服手套,這也無可厚非。畢竟我們確實也不是希望30萬元善款全部給那個男孩子,完全改變他的生活。但官方缺乏事前溝通,在事後將責任推卸到捐款人身上,實在讓人無法接受,引起這樣大的爭議也就無法避免了。

從這個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在現實生活中常見的一種推卸責任的現象。一個人找另一個人做事,最後結果卻完全出乎前者的預料。後者說,這是因為前者沒有遵循他定製的某種規矩。但其實前者根本事先不知道,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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