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誰也不要兒子,十四年後,兒子讓他們心驚膽戰後悔莫及

這裡比媽媽這裡還慘,後媽厭惡他厭惡到了極點,總認為李道閣的出現打破了她家的寧靜,從來沒有好眼睛看過李道閣,這些李道閣當然看在眼裡,他又不傻。

這天,後媽買了熟食和她兒子(他和父親生的)躲在臥室裡吃,李道閣這個氣,就到冰箱裡找吃的,不小心把一盒辣醬碰掉地上,後媽出來,對著李道閣大罵。李道閣自然不服氣,就頂嘴了。

這下好,等李道閣爸爸回來,後媽嗚嗚的哭了,說李道閣打她了,爸爸那能容許這個,把李道閣捆起來揍,打的遍體鱗傷,屁股好幾天不敢坐著。

在這樣的環境中成長,李道閣變得異常暴躁,從來沒有樂模樣,一晃兒,到了十六歲。

這天,父親很正式地告訴李道閣,「你已經長大了,你可以打工養活你自己了!也就是說,這裡不是你的家了,你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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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李道閣很期待這一天,但聽爸爸這麼說,心裡非常的憎恨,就搖頭說,「不,我不能走,你們要養我到十八歲!國家法律有規定,十六歲還沒成人!再說,我就是走,你們也應該給我點錢吧,我不能住大街,去要飯啊!」

父親自然不願意聽,「滾,要養也到你媽養了,滾,趕緊滾——沒有錢給你!」說著,伸手來打李道閣,李道閣一把抓住爸爸的手腕,憤怒地瞪看著爸爸,甩開後,抓起茶几上的水果刀。

說,「不用你來,我自己來!」小刀早手臂一劃,血水奔湧而出,一字一句地說,「我不想成你的兒子,可你生了我,你的血我還給你,可我對你的怨,我會回來討的,你躲都躲不掉!」然後頭也不回地走了。

出來後,李道閣去了母親那裡,他想要點路費錢,可被母親惡狠狠地拒絕了。

四年後,李道閣已經二十了,他混的越來越不像樣,整天跟不三不四人鬼混,這天,他帶了五六個人找到父親家,不由分說一頓砸,然後朝爸爸後媽要錢,不給,接著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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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方法也去了母親和後爸那裡,砸的他們心驚膽戰,母親罵李道閣,被李道閣的哥們給掌嘴了,也把屋裡砸的稀巴爛,李道閣要錢,直到給了錢,才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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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沒過幾天,又來了。弄的他父母心驚膽戰,不敢怒也不敢言,報了派出所,下次來更狠,用李道閣話講,「你沒有給我一點幸福,你們憑什麼幸福!」

李道閣不是無所顧忌,每回來打砸母親,母親都把鄰居林大媽請出來,而李道閣最聽林大媽的話。

大夥都很解氣,說他們不配做父母,欠孩子的太多了,也有人說,這孩子隨他父母,無情無義心狠手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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