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組織不滿林冠因出任財長 前財長敦達因竟然這樣回應 全民都拍手叫好

2018年5月21日

(吉隆坡20日訊)前財長敦達因指出,民眾無需擔憂相關部門是由哪一個族群的領袖執掌,最重要的是有關領袖必須是廉正的人。

達因接受《南洋商報》專訪時,針對國內一些特定組織不滿林冠英出任財長回應說,首相敦馬哈迪醫生當年仍在巫統時,曾嘗試將部長職「去政治化」,惟一些具有野心的政治人物,卻利用職務便利,培植本身的實力。

達因說:「馬哈迪這次認為,最好由中立的人選出任(財政部長),不容把部長一職用作政治目的,我想我的朋友林冠英至少在可以預見的未來不會出任首相,因此,可以確定他會真誠的協助每一個人。

「我想只要這麼做,每一個人都會尊敬你。」

優先照顧各族窮人

達因補充,任何領導一個部門的部長,都不應歧視任何人,而且必須優先照顧各個族群的貧窮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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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從哪裡得到收入?我們須向富人徵稅,所以我們鼓勵創業,只要生意人的業務越成功,國家就能有更多收入,而這些收益將用在窮人身上。」

他指出,民眾將觀察有關領袖做了什麼事情,因此身為部長者,需確保民眾能從國家的繁榮之中受惠。

敦達因受訪時精神奕奕,談起一些課題情緒高亢。

若被判非法組織    

巫統議員將「獨立」

達因指出,兩度展延黨選的國陣主幹政黨巫統,究竟最終是否會變成非法組織,胥視社團註冊局及法庭的裁決。

他指出,假設法庭最終的裁決是判巫統屬於非法組織,則巫統國會議員及州議員,將成為獨立議員。

達因針對有關提問指出:「巫統議員是由人民選出,因此他們仍代表人民,並將成為獨立議員。」

他強調,他不知道巫統會不會被列為非法組織,只知道該黨已很久沒舉行黨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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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度展延黨選違法

「巫統黨章闡明只能展延18個月,如果你仔細閱讀法律,則邏輯上它是非法組織,但這由不得上述機構以外的人包括我做決定,這只是我的個人觀點,我可能是錯的。」

無論如何,達因強調,公務員必須正確詮釋既定的法令。

巫統最近一次的黨選是在2013年10月19日舉行,根據該黨黨章,黨選必須每3年舉行一次。有鑒於此,來屆黨選必須在2016年10月19日舉行。

前首相兼巫統前主席拿督斯里納吉當時以備戰全國大選為由,宣布展延黨選18個月。該18個月的期限在今年4月19日結束,惟社團註冊局在今年3月5日,援引巫統黨章10.17條文,允許巫統再次展延黨選。

曾擔任巫統黨章委員會主席的希盟政府候任內政部長丹斯里慕尤丁曾在國會指出,巫統展延黨選超過18個月已違反黨章,因為巫統黨章並沒有第10.17條文,只有第10.16條文。

巫統受「驚嚇」需時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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