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去提款機領400元竟吐出「4000元」,銀行要她還錢,沒想到她「傳一封簡訊」讓銀行員閉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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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你要是要問我取了多少錢,對不起,請支付查詢費,一筆2元。

 

5、提供你的單位證明,委託書等資料。(注意這個「等」字,到時候突然想起還需要什麼,你自己回去拿。)

6、手續全部完成後,請交納取款手續費,每筆4元,然後留下TEL號碼,我會把資料提交到我老婆那裡審批,20個工作日,到我家領取。當然,來領取時請重複1、2、3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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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嗎?

趕快把這篇分享給你身邊的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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